典型案例汇编 (2023年第1期)
   2023-03-17
 

典型案例汇编

   2023年第1期(总第20期)

研究生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研究生培养质量及教育公平,事关广大考生的根本利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都有着极其明确严格的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要求。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不断完善考试组织工作,严明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案例1:考生在QQ群泄露复试内容,取消相关考生拟录取资格问题】2021年3月27日至28日,上海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举行英语笔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考前,所有考生按要求签署了《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外国语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学校接到举报材料,反映该专业复试结束前,有考生在QQ群中泄露复试相关内容。学校深入调查核实有关信息,对群内聊天记录和复试录像进行一一比对,确认相关考生在该专业复试尚未结束前泄露复试内容。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等有关规定,考生的相关行为构成考试违纪。经学校研究决定,取消相关考生的英语笔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录取资格。

【案例2:参加复试考生因透漏复试内容受到处理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于2021年3月28日至29日组织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3月31日下午,有邮件反映参加研究生复试的部分考生,于该专业复试正在进行、尚未结束期间,在考生自发建立的微信群“21人大非法本法硕统分群”中透露复试内容。学校经过全面深入的调查、取证,与考生联系核实有关情况,并经对证据的反复核对,认定,“21人大非法本法硕统分群”内有22名复试考生确实存在实质性透露复试内容等违纪行为。考前,每名考生在其签署的《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郑重承诺:“保证复试过程不录音录像,不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该22名考生的行为,违背了复试承诺,违反了考场规则,破坏了考试秩序,已构成《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等条款所规定的考试违纪。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的规定,学校研究决定,取消该22名考生一志愿复试相应科目考试成绩,给予计零分的处理。

【案例3:泄露试题内容,院长被免职、责任人员被问责问题】2018年12月,西南大学自然地理考研试题遭泄露。经查,事故原因系命题教师王某某违反保密规定,考前向教师刘某某泄露考试内容,其又向某考生泄露试题。根据通报,除了对上述涉事人员进行处理,该校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某某、地理科学学院院长杨某某等也被免职。同时也启动了对校领导的问责程序,教育部宣布:给予西南大学校长张卫国行政警告处分,副校长靳玉乐行政记过处分,副校长崔延强行政记过处分。

【案例4:篡改研究生复试分数,院长被免职、责任人员被开除党籍问题】 2018年3月22日,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束后,学院院长张军召集党委书记练伟杰、副院长余志文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毅仁开会,研究确定拟录取结果,其间对10名考生复试分数进行更改,影响了相关考生的录取结果。张军等4人违规更改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研究生招生的制度和纪律,导致招生结果的不公平不公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研究决定:免去张军计算机学院院长职务,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撤销其相关人才计划入选资格或称号;给予余志文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给予杨毅仁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管理岗六级降为九级;对负有失责责任的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和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主任进行问责,给予两人行政记过处分;对录取受影响的考生,学校依照规定程序进行纠正。

【案例5:发短信打招呼还篡改分数,院长被撤职问题】武汉工程大学外语学院原院长张某某在武汉工程大学外语学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工作中,向多名考官打招呼要求关照两名考生,并违规修改这两名考生的试卷答案和分数,受到劝阻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伙同领导和家属短信威胁好意提醒的同事。武汉工程大学给予张某某撤职处分,降低专业技术等级。两名通过改分进入该校读研的学生,已在9月被学校“劝退”。

【案例6:利用招生等职务便利收受财物,犯受贿罪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于2005年至2013年间,利用其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王某等人的请托,在招录考生、调整专业等事项上为王某之女等44名学生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王某等30人给予的财物,共计2330.8074万元。蔡荣生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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