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并将从10月1日起实施。面对8900多万党员和457万个党组织,条例中诸多新增或修订的纪律“高压线”,更明确、更清晰、更细化,堪称“最严”党纪处分条例。
纪律塑造革命的队伍,纪律决定人心向背。一大党纲15条,其中10条涉及纪律;二大党章中,用专门一章来明确党的纪律。毛泽东同志在西柏坡作出了“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指示;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之初强调,党要团结和组织起来“一靠理想,二靠纪律”。
革命和建设实践证明,只有铁一般的纪律,才能形成统一意志,才能使党的纲领得到落实,才能形成无与伦比的动员能力,才能成为战无不胜的力量。严格的纪律性是我党的政治优势和光荣传统,是保持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障。
现在,我们党有8900多万党员,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长期执政。我们是执政党,也是革命党,必须有看齐的纪律,必须有纪律的看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打破所谓“刑不上大夫”的猜想,打破所谓“一阵风”的观念,打破所谓“法不责众”的观念,打破所谓“海外是避罪天堂”的观念,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八项规定落地生根。同时,下大力气建章立制、立明规矩,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一方面,制定、修订70余部党内法规,形成了以党章为龙头、覆盖全面从严治党各个领域和环节的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廉洁自律准则突出以德治党,为党员干部树立起一条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纪律处分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行为底线;问责条例将党章规则细化、具体化,对问责制度进行完善和创新;监督条例聚焦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构建全面的监督体系。
另一方面,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形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要求。其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的重要号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和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此外,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形成“一府一委两院”顶层设计。监察委员会与纪委合署办公,加强党对反腐败国家机关的领导,实现对全体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写下了改革开放以来政治体制改革和管党治党的浓墨重彩一笔,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
在纪律这个问题上,我们始终要有清醒的认识:“压倒”不是“完胜”,“态势”未成“定势”,不能有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见好就收的想法。要切实加强纪律教育,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和党支部活动内容,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守纪律、讲规矩,外在表现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合乎组织规范,但内在的本质是党员干部对党的政治路线和价值追求的认同,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要将党性教育作为一个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打造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锻造强大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廉洁型执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