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干部真是害人害己,应该严惩。” 近日,上海市环保系统组织观看了一部名为《环保执法权岂可被“污染”》的警示教育片,不少环保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片中人物薛某某是一名从事环保工作近30年的科级干部,历任上海市金山区环保局环境应急和辐射安全管理科科长、区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然而,这样一位曾经有理想、有情怀的环保人,在逐步当上领导、走上管理岗位后,忘了初心。一顿顿吃请后、一个个红包下,薛某某彻底迷失,走进了贪欲的大门。思想上的放任腐化,最终使他手中的权力沦为他赚钱的工具。
2016年开始,国家对环境应急预案编制逐步提高了要求,一些企业开始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编制,薛某某对这块“蛋糕”起了心思。“这些机构这么容易就能赚钱,我给他们介绍业务,自然也应该有我的份儿。”
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薛某某做起了“中介”的行当。为了一劳永逸,他还精心挑选出7家专业机构,并制定了一份所谓的“官方”推荐名录。有了“官方”的推荐,区内不少企业自然会选择名录中的机构帮忙编制预案,而这些机构每做成一笔业务,便会向薛某某支付一定的“提成”。
在忏悔录中,薛某某对当时“春风得意”的自己这样评价:“本事巨大、本领高强,在如此复杂的市场经济中不费一枪一弹就能收获颇丰。”
短短几年,薛某某便在环境应急预案、行政执法检查、环境工程业务、行政处罚减免和环评验收等领域非法“收益”85万余元。他还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推销红酒、燕窝等高档商品,以此获利。
薛某某自觉“生财有道”,却不知,这些不义之财如同镣铐在手,将他牢牢锁住,等待他的必然是党纪国法的严惩。薛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
薛某某的案发,是他个人价值观的扭曲促成了“想腐败”;还在于他所在组织对其腐败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严厉惩处,使其“敢腐败”;更在于他手中的权力失管失控使其“能腐败”。为此,金山区纪委监委向案发单位制发了监察建议书,就该案反映出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案发单位积极整改,从权力监督体系不够完善、权力制约机制不够健全、廉政教育有待加强等三方面梳理出5个主要项目,形成整改措施29条。其中,包括建立环保工作稽查制度、强化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梳理形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相关管理办法、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等一系列措施。同时,该区纪委监委还就该案拍摄制作了警示教育片,在全区各单位及全市环保系统进行开展警示教育。
“通过这起案件,不仅要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也要促使各级党组织切实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深化‘四责协同’机制,消除消极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金山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蔡宏杰表示。(陈丽 闫漫)